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为落实5月27日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发布的《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2〕110号)要求,积极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。请各二级学院参考国家开发银行于5月28日发布的《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2022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公告》,和5月28日财政部发布的《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》问答,做好相关工作。现将以上三个文件的微信公众号链接转发如下:
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发布的《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2〕110号)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ZD8L71ljmow3p67E_2Nc6A
《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》问答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Ub3lGFPFfWsdWPRERkeqJA
《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2022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公告》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yxdnrUNd2-HChuJIpUZn7Q
对于2022年的毕业生,利息将由财政承担。申请提前还款的毕业生的利息也将由财政承担,目前系统还未更新相应功能,但已经支付的2022年提前还款利息后续将由系统退回。请各二级学院向今年毕业的同学做好政策宣传、解释工作。如有疑惑可咨询国家开发银行(电话:95593)
学生工作处
2022年5月30日